【宁夏招商】宁夏民政推行包容免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招商引资法治化

所属地区:宁夏 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4日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《关于建立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》,通过梳理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轻微违法免罚情形,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。这一举措旨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,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,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宽松、更透明的制度保障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
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行政执法实践,针对社会组织领域高频轻微违法行为制定免罚清单。政策设计遵循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明确对首次违法、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,体现了法治的“温度”与“尺度”。
二、免罚清单的主要内容
清单涵盖四类轻微违法情形:一是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章程范围开展活动;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三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;四是违反收费、筹资或捐赠管理规定。免罚条件包括“首次被发现”“限期改正”“无违法所得”“情节轻微”等,同时要求执法机关加强教育指导,督促整改落实。
三、政策实施的现实意义
该清单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新实践。一方面,通过细化裁量标准,避免“一刀切”执法,保护市场主体活力;另一方面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推动从“以罚代管”向“教育规范”转变。银川市某社会组织负责人表示:“清单给了纠错机会,减轻了初创期压力,增强了发展信心。”
四、配套措施与长效保障
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执法实践优化清单内容。各级民政部门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,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。此外,通过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衔接,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,形成“宽严相济”的监管闭环。
五、全国视野下的创新价值
对比其他省份,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领域的免罚清单具有鲜明特色:一是聚焦社会组织监管痛点,覆盖高频问题;二是明确“不予处罚”而非“减轻处罚”,界限清晰;三是强化政策协同,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呼应。此类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。

宁夏产业园区

宁夏招商引资

招商政策

投资流程

土地招拍挂

厂房价格

注册公司

优惠政策

宁夏投资流程

外商投资
买地自建
厂房租赁
写字楼租赁
公司注册
优惠政策
招商中心
400-162-2002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企业入驻
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

立即获取
投资咨询热线
400-162-2002
  • 招商引资政策
  • 工业用地招商
  • 租购厂房仓库
  • 其他相关咨询